天津科技大学海洋与环境学院
津科大海[2021] 3号
海洋与环境学院
实验中心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学院实验中心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加强对我院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中的作用,结合我院教学、科研的实际需求,特制定学院实验中心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大型仪器平台”)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及职责
第二条 学院范围内凡使用公共经费购买的单价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原则上均纳入大型仪器平台统一管理,并加入天津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系统,在全校范围内开放和有偿使用。
第三条 学院大型仪器平台的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合理规划、分类管理、专管共用、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有效整合、科学使用,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大型仪器平台由主管院长负责领导、统筹平台建设及常规事务。
第四条 学院设大型仪器平台大型仪器分析测试岗(实验技术岗),岗位职责如下:
对于平台上操作简单、经培训后可自行操作的仪器设备,由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对仪器操作示范和培训。对于精密仪器设备,由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操作和样品测试,提供测试分析报告。保证每台仪器运行不少于600机时/年。目前平台现有仪器设备归类清单见附件1。
负责平台仪器设备建档和使用记录,制定安全使用规程和注意事项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危险品使用或排放的,要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负责平台上仪器设备购置验收,信息数据统计,组织学习、培训与交流。
负责平台仪器设备预约使用登记管理。
负责平台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大型仪器设备降档次管理和申请报废。
负责大型仪器室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及其它交办的工作。
第五条 平台仪器设备的购置。每年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需求进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对计划购买仪器设备进行排序,经费下达时,按照排序依次购买。购置计划需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讨论通过。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及论证等按学校大型仪器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平台仪器设备面向全校开放共享。使用人必须经过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仪器,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和实验技术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特殊精密仪器设备由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操作。研究生和本科生须有导师签字同意方可在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 严格执行预约登记使用制度。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之前需要在天津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系统登记预约,仪器负责人有权拒绝未预约用户使用平台仪器设备。仪器使用完毕,操作者应对相关使用区域进行清洁,并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由实验技术人员核实签字。发现漏登、瞒报者取消其该仪器使用资格。
第八条 大型仪器平台运行原则:平台运行原则上实行成本性收费,且须保证收支基本平衡。学院负责测试价格和收费、运行经费管理,平台运行监督和考核等。
收费原则:院内实行成本性收费;校内院外实行基本服务性收费;校外实行市场化有偿服务。
收费标准由学院统一制定,学院内部实行优惠。平台测试费采取联网自动计费扣款的方式。使用者需及时缴纳测试中产生的费用,账户余额不足和拖欠分析测试费的用户,学院有权停止其使用平台内所有仪器设备。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见附件2。
收费的使用:用于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常规配套耗材的购置;作为平台仪器的基本运行费等。
平台仪器设备不可拆卸(或拆卸后安装困难)的配件及通用性较强的配件与耗材由学院统一配备,使用人不需要提供,其它特殊及低成本配件耗材由使用者提供。
平台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用低于1000元,上报学院,平台组织维修;费用等于或高于1000元,上报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后具体实施。因个人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仪器设备维修费(除去学校配套后剩余部分)由使用者所在团队或本人承担50%。
第九条 平台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者应严格遵守《天津科技大学实验室规则》、《天津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天津科技大学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仪器负责人的安排,不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情。实验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规范操作,对违规、危险操作,实验技术人员有权停止其仪器使用资格。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装有配套监控设施,对平台仪器使用情况和安全卫生状况进行监管。
第十条 平台仪器设备严禁外借。调进、调出、赠送或接受赠送的大型仪器设备,按照《天津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仪器分类
附件2: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仪器使用收费细则
附件1:
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仪器分类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存放地点 |
操作类型分类 |
2018315202 |
气相色谱仪 |
泰达6-431-1 |
专人操作测试 |
2018315702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泰达6-431-1 |
专人操作测试 |
2018315302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泰达6-431-1 |
专人操作测试 |
2019207902 |
原位傅里叶红外光谱-质谱联用仪 |
泰达6-431-1 |
专人操作测试 |
09001784 |
超速离心机 |
泰达6-431-2 |
专人操作测试 |
10000694 |
研究级万能显微镜 |
泰达6-431-2 |
操作培训与维护 |
08001787 |
叶绿素调制荧光成像系统 |
泰达6-431-2 |
操作培训与维护 |
09001783 |
纯水/超纯水系统 |
泰达6-412-2 |
操作培训与维护 |
10000421 |
化学发光凝胶成像仪 |
泰达6-431-2 |
操作培训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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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仪器使用收费细则
仪器名称 |
测试内容及样品状况 |
收费标准 (学院内部) |
收费标准 (院外校内) |
收费依据 |
气相色谱仪 |
标样自备、样品自制、方法确定的定量分析检测 |
15元/样(顶空进样加收钳口顶空进样瓶盖垫3元/个) |
30 元/样(顶空进样加收钳口顶空进样瓶盖垫3元/个)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标样自备、样品自制、无测定方法的定量分析检测 |
25 元/样(顶空进样加收钳口顶空进样瓶盖垫3元/个) |
50 元/样(顶空进样加收钳口顶空进样瓶盖垫3元/个) |
仪器运行消耗费、分析方法的研究费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标样自备、样品自制、方法确定的定性定量分析检测 |
25 元/样(开机费100元/次) |
50 元/样(开机费100元/次)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标样自备、样品自制、无测定方法的定性定量分析检测 |
50 元/样(开机费100元/次) |
100 元/样(开机费100元/次) |
仪器运行消耗费、分析方法的研究费 |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样品自制 |
25元/样 |
50 元/样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原位傅里叶红外光谱-质谱联用仪 |
标样自备、样品自制、方法确定的定量分析检测 |
25元/样(只提供氦气、其它反应气体自备) |
50元/样(只提供氦气、其它反应气体自备)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标样自备、样品自制、无测定方法的定量分析检测 |
50元/样(只提供氦气、其它反应气体自备) |
100元/样(只提供氦气、其它反应气体自备) |
仪器运行消耗费、分析方法的研究费 |
|
超速离心机 |
需要提供自封管 |
50元/小时 (一次性离心管另收费15元/支) |
100元/小时(一次性离心管另收费15元/支)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研究级万能显微镜 |
样品自制 |
10元/小时(明场)、20元/小时(荧光)(开机费10元/次) |
20元/小时(明场)、40元/小时(荧光)(开机费10元/次)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叶绿素调制荧光成像系统 |
样品自制 |
12元/小时 |
24元/小时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纯水/超纯水系统 |
容器自备 |
2.5元/L(纯)、4元/L(超纯) |
5元/L(纯)、8元/L(超纯)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化学发光凝胶成像仪 |
样品自制 |
1元/次 |
2元/次 |
仪器运行消耗费 |
特殊样品根据样品处理及耗材使用情况单独定价,收费标准解释权归海洋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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